政务公开 > 政策公开 > 政策文件
  1. [主题分类]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/税务
  2. [发文机构]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
  3. [联合发文单位]
  4. [实施日期] 2018-06-15
  5. [成文日期] 2018-06-15
  6. [发文字号] 2018年第〔〕4号
  7. [废止日期]
  8. [发布日期] 2018-06-15
  9. [有效性]
  10. [文件来源] 政府公报 年 第期(总第期)

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《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》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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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第4号

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决策部署,全面优化北京市税收营商环境,按照国家税务总局、北京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“放管服”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》(税总发〔2017〕101号)以及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)等文件要求,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编制了《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现予以发布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《清单》,并在官方网站公布。

 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。

  特此公告。

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

2018年6月1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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